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最新资讯 > 行业快讯

天津市将取消耗材加成 医院亏损或转嫁械企

作者:--点击数:1989更新时间:2017-02-20 14:28:16
据天津《今晚报》消息,天津市将在2016年取消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基础上,于2017年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由此,继安徽省之后,天津市成为第二个在今年取消耗材加成的省份。
去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在印发的《安徽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从2016年10月20日起,取消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取医用耗材费用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医用耗材按实际进价销售。
随后,安徽省内各市纷纷开始了“耗材零加成”,早一点的在2016年内就推开,晚点的也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了。
除了这两省,还有广东省的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以及福建省厦门市等,“耗材零加成”的队伍正在逐渐扩大。
然而,与“药品零加成”给医院和药企带来了系列挑战一样,耗材加成取消,医院和医疗器械企业又真的准备好了吗?
公立医院收入渠道变窄了
据了解,由于天津市在2016年已经取消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加成,同时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收费,今年再取消耗材加成的话,天津市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将由服务收费、药品耗材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为此,天津市将采取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治疗费等方式,按照85%的比例进行补偿,其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过渡性补助和医院自行消化解决。同时,医院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改革后勤保障机制,减少成本支出。
在天津市的方案中,“耗材零加成”实行,医院收入渠道由3个缩减为2个,由此造成的收入缺口由三个部分来填补,即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政府补贴和医院自行消化,这与国务院文件中对“药品零加成”的精神相一致。
只不过,国务院文件划定的分摊比例是“811”,即财政补贴10%,医院自行消化10%,80%由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而天津市是85%由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5%由财政补贴和医院自行消化。注意,财政给予的是过渡性补助,顾名思义,最终15%可能都需要由医院自行消化了。
不管分摊比例如何,从过去不少地方取消药品耗材加成的结果来看,一旦相关补偿机制不健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试点医院将普遍面临政策性亏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素有“中部协和”之称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近期被曝出,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每年收入减少2亿元,今年不得不停掉5000万的设备采购预算。“药品零加成”,医疗设备供应商反而大受其害,这算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另据《南方都市报》1月21日报道,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称“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医院每天亏损20多万”。因为以前老百姓1000元的药,现在只要850元就能拿回去了,“医药没动,医保也没动,等于拿医院的钱来补贴患者”。而政府2015年对医院基本没有投入,觉得医院亏损太大了,2016年才投入93万元。
2015年,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仅占取消药品加成的39.5%,仅8-9月两个月就亏损175.7万元。
医械企业或成为“接盘侠”
同样从“药品零加成”的经验来看,“耗材零加成”之后,一些医院为了突破亏损困境或会使出“高招”,而医疗器械企业反而成为最终的“接盘侠”。
《医学界智库》曾经针对“药品零加成”改革后的戏剧事件做过盘点,医院如何猛砍药企5刀,可谓刀刀要命!
“高招”一是欠钱不给。比如某地部分大医院以“医院药品运营成本和药事管理费用无处体现”为由,连续三个月停止支付药品货款。仅2016年度,40余家药商就被拖欠了超过100亿元货款。据业内人士透露,“之所以出此下策,主要还是想倒逼药企让步甚至返点,以承担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院收益减少的损失。”
“高招”二是要求返利。据公开报道,某市某医院曾在药品议价协议上要求,每季度销售金额排在前50名的药品,依据量价挂钩的原则,在商定价格的基础上,按照销量排名,进价需要再度调整。具体来说,国产药品销售前5名,扣率再增加10%,6-10名扣率增加8%,以此类推;进口或合资药排名前10的扣率增加5%,排名11-50的扣率增加3%(原扣率≥5可免除),连“回扣”都是“明码实价”。
“高招”三是要求药企“捐赠”。去年底,某地卫计委就被曝光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以捐赠的名义向药企收取“资金占用补偿和规模优惠收益”款。收的钱还不少,按照采购金额的1%-5%算。
“高招”四是转嫁药企。去年9月,某医院挂出公告,指定该院的全资子公司为招标药品入院唯一配送商,此前与该院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商业公司,所有入院药品要通过该院全资子公司完成,并给于5%~10%的利润空间。
“高招”五是药房托管。而托管企业想要获得托管资质,是需要拿出药品收入的部分利润(30%-40%)交给医院的,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的工资。这也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在“变相规避药品零加成政策”。
来源:医药网“以上观点仅代表原作者,与本网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