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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推行“多合一”改革

作者:--点击数:2110更新时间:2015-06-05 11:42:31
海南省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推行“法人承诺制”行政审批新模式的同时,对“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不能省略的检查事项、涉及到多部门要分别去现场检查的事项,推出了三个“多合一”的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即“多方检查合一”、“多环节合一”、“多证合一”。
“多方检查合一”审批模式:将可以同步开展审批和同时进行现场检查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实行“同步申报、同步检查、同步审批”的并联审批管理模式,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请材料,一次性现场检查或组织关联性审查,同时做出审批意见,实现从单项申报审批到集中申报并联审批的转变。该模式目前已在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实施。
“多环节合一”审批模式:把申请事项和所涉及需前置审批的事项进行分类组合,按照以主事项申报,前置事项实行承诺制认可方式提交材料,将一些前置审批集中到主事项审批时同步进行,既简化申报材料,又集中审批资源,发挥整合管理优势,加快审批进度,在不降低标准,不放松监管的前提下,实行审批事项的“快准入”。
“多证合一”审批模式:将原来分别核发单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意见通知书》、《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改为只按要求最高的经营项目核发一个许可证。
“多证合一”审批模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提升了监管效能,有效减少监管部门工作量和重复工作,推进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快准入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