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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组合创新”促医改

作者:--点击数:2009更新时间:2015-03-04 8:15:39
2014年以来,海南省本着“简政促发展、释放监管力量、强化企业责任”的出发点,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一轮改革重在简政放权、审批“瘦身”,把75个审批事项调整为服务管理事项,审批事项从164项减少到89项;调整44项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审批环节由原来的7个减少至3个,审批时限压缩50%。
为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进行更深层次、技术性和专业性更强的行政审批重组,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领域试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
原来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批部门要逐项内容、逐个数据审核,推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后,审批部门提供给企业一份“一书三清单”,“一书”是告知企业如材料虚假应受到的惩罚和承担的责任承诺书样本;“三清单”是指告知企业申报事项应具备的条件清单、应提供的材料和材料应阐述清楚的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申请人按告知清单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报批并签署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和如有虚假愿承担责任的承诺书,签署后审批部门可当场发证。审批后行政部门结合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再进行现场审核,事前检查和日常检查合二为一。如企业承诺的材料真实,企业就继续正常经营,如虚假,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或收回许可证,并按企业承诺给予处罚。
目前,“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已在海南省药品(经营)批发、生产环节实施。下一步将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推行。
这种审批新模式的好处,一是缩短了审批时间,可使原来10~20个工作日的办件缩短为当天办结。二是把基层监管人员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投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三是把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企业肩膀上。四是可以促进企业法治意识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