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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基药招标“暖风”吹

作者:--点击数:1993更新时间:2014-07-31 14:03:13
    经历近3个月的征求意见,湖北省基药招标终于拉开大幕。周三,该省药采中心公布招标方案,总体态度温和、暖风政策彰显,外资企业、国内规模企业或能享受政策红利。

  秉承国家卫计委“分类采购”的大思路,该省本轮招标也实行分类管理,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基础大输液药品和竞价/议价药品分别按照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然而,整体都采取“双信封”的评标方式。

  该省此轮基药招标整体偏于“温和”,质量与价格分别占比60%、40%;在评分中划分区别定价、统一定价两个价格层次,而区别定价品种可获得较高的分值,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在质量分评比时将面临直接被剔除的局面;在中标规则上,打破传统的单一中标原则,参考山东模式,取最低价及综合评分高者最终中标。

  而该省基药招标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低价药的表态上。此前,在5月的征求意见稿上,该省计划对低价药品种进行经济技术评标,取得分最高的3个作为中标企业;然而,在此次的正式稿中,该省一反常态,遵循发改委初衷,只要经济技术标符合者,全部直接挂网,不限企业数量,与医疗机构自行议价。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该省强制在上一轮非基药招标中中标且在招标目录范围内的品规必须参与此轮基药招标,但是该省仍然对“非普通GMP质量层次”的品规“留有余地”,也就是说,这部分品种即使在本轮没有中标,但仍可保留其中标记录,享受非基药待遇。事实上,不仅仅是湖北,河北在本轮招标中也对此类品规给予退路。

  纵观各省招标动态,虽然广东药交所模式下的杀价至今让生产企业闻风丧胆,然而,各地均传递出回暖的信号,山东、安徽、湖南、湖北等省份均开始倾向于质量优先,不仅在质量评分中给予规模企业较高附分,而且质量层次的划分更倾向于优质企业,基药招标“唯低价”模式在逐渐的发生变化。

  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Q&A

  Q:本轮招标范围?

  A:湖北省招标目录,新版基药省增补,共计800个品种

  Q:与传统招标的区别?

  A:分类管理。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基础大输液

  药品和竞价/议价药品,分类进行,遵从卫计委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Q:采购主体?

  A:全省(武汉市除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比例使用基本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Q:采购周期

  A:2年

  Q:目录管理

  A:“招标目录”内的品规,且已在《湖北省2013 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参与本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

  Q:质量类型分组

  A:区别定价、统一定价两组(区别定价层次40分、统一定价层次20分)

  Q:评审方法

  A:“双信封”,质量分60%、价格分40%

  Q:新版GMP是否留有余地?

  A:不接受未获得新版GMP 认证的无菌制剂的投标申请,非

  无菌制剂未获得新版GMP 认证的可参加投标,但中标后须在2015 年12 月31 日前获得新版GMP 认证

  Q:中标规则

  A:竞价产品,入围商务标后,最低值综合评分高者(不止一家);议价品种,专家议价确定;基础大输液药品,实行统一采购价,取经济技术标一定数量者中标;低价药,经济技术标通过者直接挂网等

  Q:限价规则

  A:区别定价药品,以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

  药品,左右联动取最低价;统一定价药品,所有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左右联动取平均价

  Q:高质量层次者为避免价格竞争有进入非基药的机会吗?

  A:有。对“非普通GMP质量层次”的品规“留有余地”,这部分品种即使在本轮没有中标,但在上轮非基药招标中中标,仍可保留其中标记录,享受非基药待遇。